类形①是记述整合为一的内容;类型②则表示两个群组的内容;类型③是将内容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呈现;类型④是将左侧的要素分解为右侧的三个小要素,也可以说右侧的三个小要素总结后,就是左侧的单一要素。
类型⑤是由上而下,层层分解每一个要素的结构;类型⑥是由左而右,依序连结数个部分的内容;类型⑦是将数个要素并排在圆周上,表示连结关系;类型⑧是由左而右依序连结数个部分的内容后,再说明每个部分的要素。
类型⑨是将左右两个要素以对比的方式呈现;类型⑩则是将要素分为三类后,再描述其共通点和差异点;类型⑪正是所谓的文氏图,用两个圆来呈现重叠和非重叠的部分;最后的类型⑫是矩阵图,表现2×2的要素。
商业资料就只有这12种类型,请先大致掌握这12种图形架构。
从逻辑决定资料的形式
商业资料的这12种类型,事实上是以逻辑学为依据。无论是说服对方的技巧,或是论述的架构,逻辑学是人类长久以来的智慧结晶。
逻辑的六个基本论法,包括一对一论法、并列论法、结合论法、连锁论法、对立论法和比较论法,而资料的12种视觉类型就恰恰对应这六大论法。
一对一论法对应视觉类型①,并列论法是类型②,结合论法是类型③、类型④和类型⑤,连锁论法就相当于类型⑥和类型⑦。
视觉类型⑧是结合论法×连锁论法的组合,对立论法对应类型⑨,比较论法对应类型⑩和类型⑪,最后的类型⑫则是对立论法×比较论法的组合。
由此看来,我从多年经验中累积的资料制作术,与人类发展的逻辑法则可说是不谋而合。
商业资料的形式和逻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看懂资料的整体架构,就能明白它背后的逻辑。反过来说,只要掌握说服客户的逻辑,自然而然就会知道你需要的视觉类型。资料的形式即是论述的逻辑,因此,我们可以从逻辑来决定资料的视觉类型。
只要顺着这12种视觉类型下笔,就能强化你的主张,完成一份有条有理、简洁易懂的资料。反之,如果资料的架构不明确,或是过于复杂,内容一定也是缺乏逻辑和统整,让人难以理解。所有的视觉手法都是以逻辑为基础,请先明白这一点。 (本文摘录自《外商顾问超强资料制作术》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