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市民请注意
厦门住房公积金出台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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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大行为将被认定为骗提骗贷
不仅要上黑名单
而且最长八年内不予受理
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公积金骗提骗贷者将纳入信用黑名单
自2017年7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并对骗提骗贷行为进行惩处、记录和曝光。最高八年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
那么,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骗提骗贷呢?
▲个别职工利用在外地购房等原因的虚假证明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等。
对症下药,三项业务进一步规范
1、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职工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销户提取后两年内不得以同样理由再次申请提取。 2、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转入资金不得以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申请提取。 3、本市户籍职工因工作调动到外地、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处罚力度一个比一个严
通知还对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
提出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严格惩处,设立信用黑名单
1、对在受理环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
管理中心应当责成当事人在限期内全额退款,将其列入管理中心信用黑名单,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职工所在单位。
对限期内足额退款的,自足额退款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对限期内未足额退款的,自足额退款之日起八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3、对单位和个人涉嫌伪造公章、证件、合同、发票等材料造成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
管理中心应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上述违法行为经有权机关确定后,管理中心应及时上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和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业务服务平台予以曝光。
本市户籍职工因工作调动到外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的,应先通知单位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停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通过网上或银行柜面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账户封存后,职工才可申请提取或转移住房公积金。
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后,以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资金转入厦门后时间未满一年的,转入资金不得以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申请提取,但是在厦门缴交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不受时间限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信用黑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行为给予三年、五年和八年不等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的惩处。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行为经有权机关确定后,还将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和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业务服务平台予以曝光。